洛阳报废汽车回收补贴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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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报废汽车回收补贴政策咨询
发布时间:2016/7/4  作者:   打印  关闭
我公司是洛阳市具有报废回收资格企业,回收报废汽车、摩托车、三轮车及农用车等,市区免费拖车,欢迎来电来访。 洛阳市2015年度“黄标车”淘汰补贴从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具体标准为:根据登记年限和车辆类型不同补贴标准也不同,按登记年限分五档分别为:(1)1998及以前(2)1999-2000年(3)2001-2002年(4)2003-2004年(5)2005年及以后,车辆类型为1、重型载货车补贴分别为:_、1000元、3500元、6000元、9000元2、中型载货车补贴分别为:_、750元、3000元、5000元、6500元3、轻型载货车补贴分别为:_、500元、2500元、4500元、5500元4、大型载客车补贴分别为:1500元、2000元、4000元、6500元、9000元5、中型载客车补贴分别为:1000元、1500元、2500元、4000元、5500元6、小型载客车补贴分别为:500元、1250元、2250元、3500元、4500元7、微型载客车补贴分别为:400元、1000元、1750元、2500元、3500元。对有强制报废年限的营运车辆(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淘汰的,财政予以补贴;对无 报废年限的社会车辆(黄标车)进行淘汰的,根据车辆类型和注册登记年限,予以补贴。 规定将2014年公告的黄标车(05年注册登记),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淘补贴按上述标准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淘汰的,不再享受补贴。2015年公告的黄标车(06年~09年注册登记),在2015年12月31日前淘汰的,按照补贴标准100%执行(重型载车18000元、中型载货车13000元、轻型载货车11000元、小型载客车9000元;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30%;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淘汰的,补贴标准降低50%;2017年1月1日以后淘汰的,不再享受补贴。2015年公告的黄标车车主需在2017年1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015年国家老旧汽车补贴从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开始执行,补贴标准:1、重型载货车使用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报废年限,总质量12000千克以上的补贴18000元,2、中型载货车使用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重质量10000千克以上的补贴13000元。 在申请报废个人车 辆时,车主应提供行车证、车辆牌照、机 动车登记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车辆 申请报废则还要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我公司在接受报废车辆时,向车主开 具由省商务厅统一印制的报废汽车回收证 明一式七联, 之后在1个星期内,我公 司将对报废车辆进行解体,车管所交警到 现场看车、监督和拍照后,将向我公司 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之后我公司将通 知车主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