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废汽车补贴、黄标车补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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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报废汽车补贴、黄标车补贴咨询
发布时间:2014/11/29  作者:   打印  关闭
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根据《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2〕7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本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正式出台,补贴分为11种,最高补贴1.8万元。   从2012年6月29日至2013年6月28日期间淘汰的黄标车,将根据车型不同给予5000元至1.8万元不等的补贴。此次补贴范围为:注册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重、中、轻型载货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微型载货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大型、中型、小型(含轿车)、微型(含轿车)营运载客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车;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以后的小型(含轿车)、微型(含轿车)非营运载客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专项作业车。   此外,已享受国家和本市汽车车辆更新补贴政策的,以及本市党政机关和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不享受本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提前报废的“黄标车”需交售给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补贴分为11种 最高1.8万元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回收车辆   申请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车主,须向国联公司提交:《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表》(附件2)和《车辆有关信息确认表》(附件3,国联公司服务网点免费提供)。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车主委托书(附件5、6,国联公司服务网点免费提供)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联公司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国联公司受理车主提交的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应回收车主交售的车辆,为车辆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向车主出具《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审批表》(附件4)。车主凭《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审批表》、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银行领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