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回收新规如何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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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回收新规如何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2/4/25  作者:   打印  关闭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2020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细则》)已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细则》从资质认定和管理、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作出了明确、细致性的规定。《细则》是2019年6月1日起施行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的配套法规,为报废车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可操作性准绳,被业界形象的比喻为行业管理的“毛细血管”。 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一方面可以激励消费者“交旧换新”,拉动国内汽车市场消费;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促进废旧零部件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当前,从国际国内发展格局看,疫情引发全球产业链重构,上下游产业链中断、企业停工停产,对全球产业生态链和中国制造业带来巨大冲击。 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必须壮大以新能源、绿色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为代表的新动能,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此,加快推动报废机动车全产业链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卫生环境安全,对于助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经历的三个发展阶段 中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经历了21世纪初的“起步发展”阶段、“十一五”“十二五”时期的“实践探索”阶段、近几年的“转型提升”阶段,在推动汽车更新换代、促进汽车产业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回顾中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及拆解历程,大致可概况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起步发展。2001年,国务院发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2001年第307号令),也就是行业俗称的“307号令”。可以说,307号令的出台对于规范当时报废车拆解行业秩序、防止“拼装车”上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谈及307号令出台背景时,有业内人士曾表示,当时国家“拼装车”盛行,非法拆解、组装拼装车现象非常普遍,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业界甚至将当时的“拼装车”市场戏称为“中国二汽”。基于此,国家紧急出台307号令,为规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第二个阶段,实践探索。“十一五”“十二五”期间,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汽车工业不断发展壮大,车辆更迭周期加快,老旧汽车淘汰率逐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管理行业形势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2001年出台的307号令在严防严打“拼装车”上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体制机制不健全、报废车辆计价不合理、拆解利用方式不合时宜等问题也日趋显现出来。行业内关切的最大痛点聚焦在“五大总成”和收购价格上:307号令规定,拆解的“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必须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同时,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由此造成国内正规企业报废车回收率非常低,很多报废车游离于法律法规管理之外,流入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非法拆解拼装对于生态环境和交通安全产生威胁。为此,体制机制瓶颈亟待突破,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第三个阶段,转型提升。近年来,特别是2019年以来,中国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法规政策步入快车道。随着《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已实施近20年的307号令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在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内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同时,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细则》则为加快行业跨越式发展注入一剂强心剂,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加速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