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报废机动车收购价格将由市场主体自主定价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商务部:报废机动车收购价格将由市场主体自主定价
发布时间:2020/2/16  作者:   打印  关闭
在今天(9月1日)开幕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处长肖荣臣表示:“商务部正在推动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目前该政策已经列入了国务院2018年立法计划,目前修订工作已经进入到了关键的阶段。” 据肖荣臣透露,新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修订:一是,取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总量控制要求,实行先照后证制度。二是,允许汽车五大总成在制造,再利用和就业流通。三是,废除报废机动车收购价格参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的规定,随行就市,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定价。 除此之外,商务部还在积极地构建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体系,整合新车、二手车、报废车等多个环节的信息系统开发,完成了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