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动车报废年限及流程公布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郑州机动车报废年限及流程公布
发布时间:2013/1/21  作者:河南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打印  关闭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荷载量及用途区分,机动车报废年限也不同:

非营运九座以下(含九座)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强制报废年限不限,15年后每半年需要审验一次车辆,20年后每3个月审验一次车辆。

非营运九座以上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强制报废年限为20年,10年后每半年需要审验一次车辆。

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强制报废年限为20年,10年后每半年需要审验一次车辆。

营运(非出租)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10年后每半年需审验一次。

轻货、大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强制报废年限为15年,10年后每半年需审验一次车辆。

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及强制报废年限均为8年。

20座以上出租车、带拖挂货车等:报废年限为8年,强制报废年限为12年,8年后每半年需要审验一次车辆。

吊车、消防车:报废年限为10年,强制报废期不限,10年后需每半年审验一次。

全挂车、半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