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黄标车、老旧车回收新政策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郑州黄标车、老旧车回收新政策咨询
发布时间:2016/7/29  作者:   打印  关闭
两类车的限行、禁行将在全省范围展开 我省量化了今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的任务,今年10月底前,全省淘汰黄标车209048辆和老旧车193533辆,共计40.26万辆。其中,省会郑州淘汰黄标车24088辆,淘汰老旧车(含巩义)6370辆。黄标车和老旧车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因此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改善城市大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有黄标车、老旧车的车主注意了,这两类车的限行、禁行将在全省范围展开。方案指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在辖区全境全面开展黄标车限行、禁行工作,全省高速公路和国道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相关部门要依法发布实施黄标车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加大对黄标车路检路查的执法力度,对闯禁行的黄标车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为增加黄标车和老旧车车主淘汰的积极性,我省将制定完善两类车的淘汰补贴政策。 应淘汰的黄标车和老旧车逾期不注销强制注销 什么样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被淘汰?我省发布的方案专门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了报废的五种情形(如图所示)。 方案指出,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或者已办理公告牌证作废强制注销业务,或者已办理注销业务,仍非法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公安机关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 如果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业务,或者无法交付车辆以及非法定情形证明灭失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未办理注销业务的,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公告牌证作废强制注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