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全面整治报废汽车回收刻不容缓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全省全面整治报废汽车回收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5/8/26  作者:   打印  关闭
报废车不仅具有安全隐患,还常常拖着污染的“黑尾巴”。昨从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全面开展报废车清理工作。交管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 员,拥有报废车的市民,请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如未办理车辆注销,买新车将无法上牌;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将被吊销驾驶证。   交管部门介绍,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避免报废车安全隐患,即日起,武汉市交管部门开展报废车专项整治工作,全天候、全路段查缉报废车,一经查获,将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员吊销驾驶证。   12月8日晚9点,武汉市交管局高管大队民警正在府河收费站开展报废车集中整治,此时,一辆小货车来到收费站,民警将其拦下检查,经检查,驾驶员许某驾驶的小货车属于蔡甸区某运输公司,已处注销状态,为报废车。民警立即依法将人车扣留。驾驶员许某表示,由于跟公司之间存在矛盾,最近两年没有去年审,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车已经报废了。许某的驾驶证当即被民警吊销。   12月9日,车主周某来到武汉车管所的受理窗口办理新车登记手续,因自己的新车无法办理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据了解,周某名下已注册登记了一台机动车,且该车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交警称,从9月1日起,按照《武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武汉市交管部门对达到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不予办理新车注册登记。   根据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的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举例说,如果6年以后的车辆连续3年没有年检,那么无论这辆车的车况有多好,也属于报废范畴。因此交管部门提醒,请广大车主及时办理车辆年检手续,以免连累爱车提前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