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报废汽车到达年限,如何办理机动车延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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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报废汽车到达年限,如何办理机动车延缓手续
发布时间:2015/8/17  作者:   打印  关闭
核心提示:机动车延缓报废程序办理汽车报废手续有关规定 有关汽车报废标准:(一)使用年限为八年的汽车有:总质量为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微型箱式货车;(二)使用年限为十年的汽车有:总质量为1.8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除外)、大客车、... 机动车延缓报废程序 办理汽车报废手续有关规定 有关汽车报废标准: (一)使用年限为八年的汽车有:总质量为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微型箱式货车; (二)使用年限为十年的汽车有:总质量为1.8吨(含)以上的载货汽车(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除外)、大客车、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 (三)使用年限为十五年的汽车有: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 (四)汽车办理延缓报废的范围有: 1、凡符合第(二)项规定的车辆车主可提出申请并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到所辖区县车管分所登记签章,持相关资料到市车管所检验车辆,合格后换发行驶证; 2、凡符合第(三)项规定的车辆车主可提出申请并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到所辖区县车管分所登记签章,持相关资料到市车管所审核手续检验车辆合格后换发,到市车管所审核手续,检验车辆合格后换发行驶证,使用的年限范围从第15年起每年延缓1次,并定期参加年度审验2次,延缓使用时间从第21年后每年检验4次。 个人办理汽车延缓报废业务流程: (一)请按样表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并经区车管分所签章; (二)经办人凭以下资料到市车管所办公大楼1号地点登记审核岗受理;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 (三)符合手续规定的,凭受理流程单交费,在检车2号地点拓印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进行外观检验,上检测线检验,合格后照像,凭照片到办公大楼1号地点登记审核岗换发新行驶证。 单位办理汽车延缓报废业务流程: (一)请按样表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并经区车管分所签章; (二)经办人凭以下资料到市车管所办公大楼1号地点登记审核岗受理;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 (三)符合手续规定的,凭受理流程单交费,在检车2号地点拓印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进行外观检验,上检测线检验,合格后照像,凭照片到办公大楼1号地点登记审核岗换发新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