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办理回收证明详细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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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办理回收证明详细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15/5/15  作者:   打印  关闭
《报废汽车业务流程》 一、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客户可登录我公司网站或电话查询车辆报废相关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为客户答疑; 二、准备报废材料 客户办理车辆报废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私人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 ①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③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④《授权委托书》(需签名)及《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单位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 ①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授权委托书》(加盖车主公章)及《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注:以上资料准备全部一车一份。 备注: A、单位名称有变更、单位注销或被吊销的情况:a、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需提供有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变更或撤销文件;b、企业单位需提供工商局的变更、注销或吊销证明(客户可登录深圳红盾网进行查询和打印); B、报废车辆属事故车或火烧车的:事故车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火烧车需提供消防证明复印件。 C、若发现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号或车架号模糊不清等问题,车主应先将该车送至西丽车管所进行刑侦验车,验车合格后提供刑侦验车单原件方可报废(若有需要,我司可提供一定协助); D、报废车辆若有违章或违法记录的,需先行处理、消除后方可进行报废。 E、车辆若遗失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或铁牌的,需单位/个人自行填写相关遗失证明。 三、联系送车及入库 1、自行严格核对报废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车架号、发动机号,查看车型是否相符、双号是否有凿改迹象、车辆配件是否齐全后,我司将以上述条件予以决定是否收车。 2、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自行送往我司姚桥报废车场由保安员如实登记拆件情况及车辆状况,由保安员确认签字,车主领取收车条。(送车时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3、报废车场的地址及联系电话,15238006558 四、报废资料交接与开票 报废车辆在我司场地入库后,车主可携上述报废材料直接至我公司业务办公室交接及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收购票据、领取相应的残值款项。根据相关规定,现阶段我公司报废车辆的残值计算以450元/吨为执行标准。 在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前请自主自行查询该车的违章、违例情况,并通知车主处理。由开单员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第二联上注明查询日期、结果以及进场日期。 五、后续事项 1、车辆报废程序自开票后需要1-3个月不等的时间方能办结(根据不同车型而定),此期间车主若有任何疑问或有任何查询需求,可联系我司经办业务员或直接致电26795111。 2、车管所开出《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我公司经办业务员将电话通知客户取单,至此,所有报废手续办结。 六、其他: 1、业务范围:我公司仅代办报废车辆在车管所的销户手续,其他的有关附加费、营运费、车船使用税销户及有关定编等手续均由车主自行办理。 2、疑难问题解答:(1)若车辆被抢盗的,应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开具报案回执后连同其他相关资料直接交郑州车管进行车辆销户。(2)除车辆被抢盗外,车主无法提交报废车辆的(如私自处理或出售或车辆被扣被押的),无法办理正常报废手续。 3、费用:我公司不收取任何代办费用,但是在办理车辆报废过程中所产生的有效的、额外的费用,均按票据金额由客户自行承担。(如登报费、违章处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