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郑州将抓拍处罚四环内闯禁行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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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郑州将抓拍处罚四环内闯禁行黄标车
发布时间:2015/3/1  作者:   打印  关闭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提高城区空气质量,从2015年3月1日起,郑州市将对四环以内闯禁行的黄标车予以电子监控抓拍并处罚,提醒黄标车主不要在郑州市四环以内继续行驶。 为进一步减少城市机动车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城区交通状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每日6时—24时。无有效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在四环路(不含四环)范围以内禁止通行。具体范围是:西四环(不含)以东,北四环(不含)以南,107辅道(不含)以西,南四环(不含)以北范围以内区域。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该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对本地黄标车在四环以内闯禁行的,郑州交警现场查处时,对未申领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和已申领未张贴、也未随车携带的机动车,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闯禁行的规定予以100元的罚款,同时驾驶证扣3分。除了交警现场查处外,郑州市还在市区四环以内区域安装了102个监控摄像头,对违法闯禁行的黄标车予以抓拍并自动比对录入。对违法事实清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一次予以1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扣3分。对外地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郑州市四环以内限行区域的,交警先行教育、劝阻;对不听劝阻或不服从管理的也可予以处罚。 为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广泛知晓,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为宣传公示期,交警支队对四环以内区域设立的102处电子监控设备地点进行宣传公示。此期间对在四环内闯禁行的黄标车予以警告。目前公示期即将到期,从2015年3月1日开始,将对在四环以内闯禁行的黄标车予以电子监控抓拍并处罚。 对于已经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需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对未领取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请到郑州市以下机动车检测点领取汽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