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郑州报废汽车补贴执行标准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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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郑州报废汽车补贴执行标准参考标准
发布时间:2015/1/22  作者:   打印  关闭
郑州报废汽车补贴执行标准参考标准如下:近日,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发布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对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做出了规定。与2013年相比,政策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报废汽车的使用年限,2013年要求“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2014年要求“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二是申领补贴的条件,2013年只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即可,2014年要求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并当年购买新车。   此外,新政策规定,报废汽车车主必须在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车辆必须是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的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申领的资料必须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符合上述条件的车主,在政策实施时间范围内可持相关资料到市商务局市场科(商务办公楼406室)申请办理补贴资金手续